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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规范

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流程

发布日期:2018-07-26 15:08:37

1审查申请

1.2.1申请方提出申请:申请方需填写《NECAS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申请表》,并附上认证所需提交的资料:
企业营业执照及年检证明复印件;
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;
有效期内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及年检证明复印件;
组织简介
1.2.2审查认证申请:
  A.认证中心审查企业是否符合认证要求,如企业不符合要求:
  1)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;
  2)不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企业;
  3)在最近有重大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。
  有以上情况的,认证中心将不受理认证申请,流程结束。
  B.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,审查其提交材料的完善程度,和认证申请表的填写情况,对于材料不齐的,通知申请方补充材料,再次进行审查。审查通过,受理认证申请,认证中心和企业签订合同。
2.签订合同后,认证中心委派评审员或技术专家组成评审组,开始对受评审方的售后服务体系文件进行审查,文件评审完成后,进行现场评审。
a)初次评审:按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流程图,走完全部过程。
b)监督评审:初次评审完成,企业取得认证证书后,每年都将进行监督评审。监督评审的时间一般是初评的1/3。
c)复评:第三年后,获得认证的企业需换发新证。复评按初评进行。
3.在现场评审时,被评审方应落实后勤安排(有时不需要),提供向导和观察人员协助评审,必要时应对办公、交通、就餐作出安排。
4.评审完成,评审组打分。